2008年7月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县人大代表妨害公务殴打警察被起诉
方列

  据新华社 由于在民警办案过程中阻挠民警执行公务,甚至煽动并殴打警察,浙江省缙云县的一名人大代表丁桂德7月7日被缙云县检察院以涉嫌犯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。
  正值不惑之年的丁桂德系浙江省缙云县一山村的村支书,中共党员,该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。2007年12 月24日下午,公安机关为调查一起汽车诈骗案,决定以受害人“赎车”的方式引出犯罪嫌疑人及车辆。当有关嫌疑人员出现时,公安人员即将车停至其车之前,下车表明警察身份后,要求杨某等人下车接受调查,而杨某却拒绝下车。
  此时,坐在杨某边上的丁桂德即从车上下来煽动叫喊:“公安打人啦,公安打人啦”,并用手推办案人员,同车的郑伟法也上前推办案人员,其兄丁桂云(刑拘在逃)、村民陈广朝闻讯后也赶来对办案人员进行推打,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也围拢过来。当办案人员再次出示警察证,要求对方协助调查时,丁桂德仍在叫嚣,并带头推打办案人员,用脚踢其中的一名办案民警,致其多处受伤,最终导致公安机关整个调查公务工作无法进行。
  案发后,丁桂德多次到公安机关说明所谓的“情况”,但都未能如实供述。在这起妨害公务案中,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另外两名参与者郑伟法和陈广朝。